根據金管會新聞稿,etoro非我國合法之有價證券期貨業者,依照台灣法律不得經營證券期貨相關的業務,如有此事實,將涉有證券交易法第175條第1項、期貨交易法第112條第5項第3款及第5款、證券投資信託及顧問法第107條第1款之刑事責任。
etoro在2018、2019年開始涉足亞洲業務,主打價差合約可以輕鬆以小額買到大公司股票,etoro則賺取點差。其在Youtube狂打史提夫與戴夫的廣告吸引許多投資人嘗試入金投資美股。
至於檢調是否查得到違法行為,又或者查到之後怎麼處罰境外業者呢?金管會並沒有多做說明。